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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獻
山西省煤礦瓦斯超限標準發表時間:2024-02-09 22:09 根據查詢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官網得知,根據《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省煤礦瓦斯防治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山西省煤礦瓦斯超限標準如下: 煤礦瓦斯超限是指煤礦瓦斯監測系統檢測到的瓦斯濃度超過國家規定的安全限值,即采掘工作面回風巷瓦斯濃度超過1.0%,其他地點瓦斯濃度超過0.5%。 煤礦瓦斯超限分為三個等級,即2%以下、2%-3%和3%以上。 煤礦發生2%以下的瓦斯超限的,由礦井分管負責人組織追查,追查結果報礦主要負責人,并將追查報告報屬地直接監管的煤礦安全監管部門。 煤礦發生2%-3%瓦斯超限的,由礦井主要負責人組織追查,并將追查報告報屬地直接監管的煤礦安全監管部門。 煤礦發生3%以上的瓦斯超限的,由礦井主要負責人立即向屬地直接監管的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并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經屬地直接監管的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