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鉆孔灌注樁,在鉆孔過程中常會發生因泥漿控制不好或其它原因,導致塌孔把鉆頭和鉆桿埋在孔中,無法拔出,從而造成質量事故的問題。經過認真探討,并通過現場施工證明,發現套管法這種新做法能有效地解決此類問題,達到即經濟、安全,又能保證質量和進度。
1 工程概況
331、332省道金寶南線金湖大橋106#墩2#樁施工時,因其水下實際情況與圖紙提供不一致,樁頂部存在幾根木方和松散混凝土,處理幾天后才把護筒埋設到位。以基準點計算,該樁需鉆到47米,但在2006年12月24日晚鉆進到44米時突然發生塌方事故。因該樁為水中樁,發生塌方時,水中樁排架也發生局部傾斜,鉆頭及鉆桿被埋在孔中,無法提出,測量后為40米,項目部及時用吊車把鉆機移走。
2 處理方案研究
106#墩2#樁出現問題后,項目部迅速組建了針對此問題的研究小組,經過多次研究,列出目前處理此類樁的方案。
方案1、潛水員潛入孔中,用高壓水槍沖洗埋住鉆頭的泥土,然后用泥漿泵抽出厚泥土,最后提出鉆桿和鉆頭,回填土待穩定后重新開鉆。
方案2、采用定向爆破,把鉆桿下端鉆頭完全炸碎,提出鉆桿,回填土待穩定后重新開鉆。
方案3、先回填土,穩定后,用大的套管套在被埋鉆桿外面,鉆到被埋鉆頭位置,利用泥漿沖洗鉆頭,待提前以前鉆桿,拆除套管,重新開鉆。
3 方案可行性論證及選定方案
方案1:因該樁鉆頭被埋深度達40米,如請潛水員下水,為防止塌方,要下鋼筋籠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萬一再次塌方時,潛水員無生命危險。如塌方,鋼筋籠可能也被埋在下面,無法提出,就要用沖擊錘處理,那就更麻煩。如潛水員下水沖泥土等各項工作均正常,共需處理20天,費用4.35萬元。
方案2:該方法要請專業隊伍施工,如第一次爆破后,仍無法提出,要反復進行爆破,可能會引起大的塌方。爆破后存在的殘渣,給再次鉆孔帶來困難。如爆破等各項工作均正常,共需處理19天,費用4.44萬元。
方案3:可正常施工,無風險。共需處理14天,費用2.69萬兀。